摘要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包括作为决策结构的董事会、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机构和监督机构这三大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需要继续完善。董事会的组成结构应该坚持多元化,降低家族化的程度。董事会要理顺和校长的关系并向校长充分授权,使校长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事务上具有独立的自主权。监督机构需要解决好向谁负责、监督内容、人员组成和监督职责问题。同时,学生、教师、校友等利益群体都应该具有参与学校治理的相应途径。
基金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公益性民办高校产权制度研究"前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