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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中学新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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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借鉴成功举办西藏班的经验,2000年1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内地有关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实施意见》,作出了“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等城市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决定,为新疆各族人民培养青年学子。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8-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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