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3月31日沪深交易所开始接受国泰君安等第一批六家试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申报,标志着经过四年多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同融资融券业务的迅速发展相比,与之相关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等后续工作却落后于实践的发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只是对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做出原则性规定,并没有给出具体的会计处理,而且对融券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也值得商榷。本文对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具体实例提出了优化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21-22,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