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朝学者颜延之和沈约都曾注释过阮籍的《咏怀诗》,《文选》收录《咏怀》十七首,李善为这组诗作注时,即以颜、沈旧注为基础而稍加补充。按照《文选注》对采用旧注的体例规定,《咏怀》十七首每句文下按颜、沈、李的顺序出注,颜注不题注家,沈注题"沈曰",李注题"善曰",三家注文条序井然,各不相混。宋人合并李善注和五臣注时,误将不署名注当作善注,在这些注文前都补题"善曰"。这个错误直接导致了后世对《咏怀诗》颜注面貌的认识混乱。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6-133,共8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2D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