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普遍认为,要杜绝政治权力劣根性,防止权力腐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权力进行有效规约,由此主要提出了来自政治系统和社会系统两个不同视角的权力规约方案。针对各种不同权力规约方案所存在的理论缺陷,哈贝马斯从协商交往的视角出发,认为政治权力存在政治系统与公民社会两个中心,由交往权力和行政权力组成,政治权力源自公民社会中公民交往所产生的交往权力,而行政权力是由交往权力通过法律媒介转化而来,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作,必须通过始终在场的交往权力来实现。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36-140,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南通大学社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0308028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OYJC8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