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工业快速发展,相比之下,农业则相对滞后,改革已成必行之势。本文从集体地权制度所存在的诸多弊端切入,通过比较、分析理论界关于集体地权制度重构的三种模式之利弊,提出复合式改革模式,以期重构我国农村地权制度。该种制度模式在宏观上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使国家所有权流于形式化,在实际法律制度的构建上要尽可能赋予农民最大的自主权,此种用益物权应该相当于所有权,并给予物权保护的强度,让集体组织淡出。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