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记》云:“声音之道,与政通也”,这是对周代典乐文化体系政治意义最为简洁明确的描述。周代典乐制度规定由大司乐遵循成均乐法,掌理国家乐教体系,大司乐总掌下的乐官机构聚合天下国子及俊选之士,选择多才多艺、德高望重的瞽噱乐官担任他们的老师,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乐德、乐语、乐舞,并以频繁举行的乐教政治活动实践以“三乐”为核心的德行修化、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40-45,共6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周代典乐演诗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8C020)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