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四川自然灾害救济呈现出赈灾措施多元化、赈灾机构组织化、赈灾制度法制化和救灾过程社会化的特点,同时也存在两个严重问题,一是救灾大都是权宜之计,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灾害;二是政治失序、社会紊乱,使救灾活动的开展缺乏良好的生态环境。而这两个困扼民国时期四川灾害救济的致命问题,在现今却已基本消除。当今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救灾工作应参酌、吸收历史的经验,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救灾法律体系;完善救灾过程的同时提高救灾效率;构建多元的救灾体系,使救灾社会化;树立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同时保证市场经济手段和媒体的利用。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12-216,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