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调解“三大纪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文所说的调解,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件进行的治安行政调解。据说,调解的鼻祖是孔子。春秋时期,孔子在鲁国任大司马时,一天有一名父亲状告儿子不孝,孔子接状后详细地了解情况,并单独传其儿子和邻里进行询问核实,然后对双方进行劝说、引导并按下状纸不予裁决。三个月后,那个状告儿子的父亲自己前来撤诉。
作者 张学锋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11年第3期58-60,共3页 Police Station Work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