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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民生 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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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9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执法检查组。对沈阳、大连、抚顺、锦州、辽阳、铁岭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闰丰。副主任王专、李英杰、仲跻权、王琼、朱绍毅分别参加了各市的执法检查活动。这次检查对进一步推动我省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优化全社会尊老、爱老的社会环境,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出处 《辽宁人大》 2011年第2期F0002-F0002,F000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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