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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评议应做到“四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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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形式。为此,笔者认为,搞好专项工作评议应做到“四个要”:
作者 李仪
出处 《辽宁人大》 2011年第2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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