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以来,中国为适应分税制改革,分别设立了国税和地税系统,这为解决中国当时中央财政问题,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政府管理理念的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法治水平的提升,这使得国地税两套征税系统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够满足纳税人需求,也不能够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和调整。
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2011年第2期59-62,共4页
Administration Reform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公共管理改革60年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