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期权等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期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股份支付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本文在分析股份支付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探讨了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解决建议。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年第7期174-174,共1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