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承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明确把共同过失犯罪定位于一般过失犯罪之中,否认共同过失犯罪为共同犯罪。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76-76,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