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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审查有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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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时创新性地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印在政府有关文件出台前,将文件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或相关委办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后,再由文件制发机关发文。这种提前介入的审查方式很受一些地方政府的欢迎。
出处 《人大研究》 2011年第3期45-45,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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