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庚子以后中国凌迟等重法的废除,除了西潮影响的因素外,也得益于传统律法思想资源的支持。但是随着日本法律顾问来华和清廷立宪事业的开展,关于中、西(含日本)两种法律体系的竞争远大于合作,法律馆内部、各部院、督抚和坊间舆论对于应否推行死刑惟一、废除斩刑、枪毙和电气杀人之法是否优于绞刑、秋审制度的存废,以及行刑场域应该是公行还是密行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辩论。最终是西风压倒东风,沈家本的折衷方案未能抵挡住民初趋新的世风,斩刑最终被废,绞刑成为《暂行新刑律》中惟一的死刑,死刑方式的其他安排亦一准以西法。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9-88,共10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