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财政承包制阶段还是分税制阶段,中国渐进式改革过程的主轴都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改革。通过将中国分权体制的变革历程与中央、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相对变化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财政承包制在边际上增加了地方政府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比例,模拟出了类似于市场竞争机制的经济发展内在动力机制。但是,各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划分等财政问题上往往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这就造成了"两个比重"的下降。而分税制则确立了以正式法规为基础的税收分成方案,改变了承包体制下中央与地方一对一讨价还价的局面,从而充当了在新的制度环境下重塑中央与地方分权关系与利益分享格局的关键制度安排。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4-101,共8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