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诚实信用原则是从道德转变为民商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它要求人们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讲求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来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有填补法律漏洞、确立行为规则、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等功能。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新合同法中的确立是新合同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丰富了我国合同关系的内容,不仅调整着经济关系,而且推动着人类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使我国合同法成为一个科学的规范体系。
出处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137-140,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