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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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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
作者 杨香丽 于媛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10年第12期86-87,共2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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