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实婚姻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亦认为其是夫妻的两性结合而成立的婚姻。事实婚姻在各国普遍存在,国内外立法对事实婚姻的评价不一。多数学者将事实婚姻认定为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婚姻,这也是立法政策所导致的。事实婚姻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具有合法性,在没有侵犯到第三人利益或者在当事人之前出现严重不公正时,国家不应对私人领域作太多干预。在立法上应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着重把握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结束后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以重构我国的事实婚姻制度。
出处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20-21,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