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曾明令规定,凡经两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建议有关方面免去企业厂长(经理)职务或吊销企业执照。前不久,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建议,有关省市又免去了北京市红星应变计厂、山西省平定橡塑制品厂、浙江省黄岩科力传感电子仪器厂和湖南省津市新华机械厂4家企业的厂长职务,主因是企业产品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不合格。近3年来,全国已有53家企业厂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免职。据报载,在这些被动了真格的企业中,部分企业经过整改已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部分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与此形成显明对照的是,有些企业在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多次不合格后。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999年第8期30-30,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