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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消防通道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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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被告沈某经拍卖程序取得本市某住宅小区3号楼5楼的整层房产后,于装修时在5楼通道的楼梯口搭建了近10平方米的建筑物,作为厨房使用。当地物业公司曾出面制止,但未果。后沈某将所购整层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吴某,目前房屋所有权人为第三人吴某。
作者 刘正东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1年第3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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