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商务部《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1期45-48,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