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中度的政府管制手段,绩效评估已经在我国当下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后续监管中得到了局部运用,并为我国中央和地方特许经营立法初步认可。法律文本可操作性的匮乏、公众参与机制的不足和评估结果处理的偏颇,使得绩效评估的功效尚未彰显。为了实现绩效评估制度的有效实施,应当从厘定评估目标、明晰评估指标体系的形成机制、健全多元评估主体的参与机制、确立评估结果的回应机制、设定评估制度的运作程序及配备评估结果的异议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努力,并避免评估走过场和评估过度化两种不良倾向的出现。
出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41-47,119,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章志远教授主持的江苏省教育厅2010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风险法律防范研究"(编号2:010ZDIXM054)
司法部200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行政法学视野中的民营化"(编号0:9SFB3010)
苏州大学民营化与政府规制研究所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