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有出版权是基于作品的出版而产生的,其权利价值主要通过对出版市场的占有来体现。作为汇编作品而言,其专有出版权也体现在通过对所选择、编排的内容来占有该范围内的出版市场上。即使在后出版的汇编作品与在先出版的汇编作品存在一定差异,但只要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与在先出版的汇编作品实质相似,且足以替代在先出版的汇编作品市场地位,则在后出版的汇编作品落入了在先出版的汇编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权利范围内。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1年第2期44-48,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