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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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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兴化市对201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政策进行了调整。门诊费用个人自付20元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40%,年最高限额由150元增加到200元。住院费用方面,取消分段政策,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
作者 钱网林
出处 《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第3期71-71,共1页 China Health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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