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次贷危机再次暴露出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监管困境,即现行信用评级机构"发行人付费"收入模式存在根深蒂固的利益冲突问题。信用评级机构以"声誉"机制辩解,但存在重大理论缺陷和失败的经验事实证据。现行评级机构法律监管体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模式利益冲突的矛盾。信用评级机构未来的改革出路亟需解决利益冲突之困,可能的方案包括设立公共评级机构、恢复"订购人付费"模式、评级机构承担法律责任、政府付费购买评级服务等。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59-66,共8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