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研究与活动实践表明,公民社会是区域治理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民社会的基本角色,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各类研究性机构与协会、公民等行为主体,积极参与区域治理的各项活动,承担着重要功能并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当代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还不成熟,存在认识误区、参与渠道有限等诸多问题,成为制约区域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有效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提升区域治理绩效,需要从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对公民社会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制度创新。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38-41,共4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基金
2009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09YS321)
2009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09HZK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