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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中医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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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日即将试行的《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医类别医师可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5个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行为。中医类别医师在申请多点执业时,必须取得主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在确保能完成主执业地点与新增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工作的条件下,方可申请。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11年第3期7-7,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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