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律之一,应将其视为林业管理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修改对于林业执法体制改革、解决林业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巨大的契机。林业执法改革应坚持依法治林、以森林保护优先;完善林业法律体系;改变主体多元化的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文明建设。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21-123,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国森林法修改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编号BLRW2010-10)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