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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支付土地拆迁费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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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城市旧区改造项目中,土地拆迁是项重要步骤。近年来,社会对于"拆迁"较为敏感,成为了城市建设中的"隐疾"。为解决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种种矛盾,较为普遍的做法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签订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先期支付土地拆迁费用,政府随后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先期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在土地出让金中予以抵扣。笔者以为,政府通过开发企业"融资"开发土地的做法,在二、三线城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一操作模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存在风险,试做如下分析。
出处 《上海房地》 2011年第3期51-52,共2页 Shanghai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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