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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工会不应仅“同意”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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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笔者所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连续审理了两起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起是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分公司)解除泰州营销服务部某综合部经理的劳动合同争议案。分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其任职期间失职,
作者 朱忠虎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3期55-55,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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