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下半年以来,东南亚金融危机一直冲击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从稳定世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民币基本稳定的政策,这一政策得到了包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的一致赞扬。中国政府为了化解、缓解金融危机的影响,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适当调整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就是其中一个重要举措。现阶段退税率调整有哪些特点?为了鼓励使用国产原材料,中国政府相继决定从1997年开始'以出顶进'新疆棉和'以出顶进'钢材按征17%退17%执行,从而实现了这两种商品有限范围内的零税率。为了摆脱纺织业的困难,促使国有大中型纺织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政府决定1998年1月1日开始,纺织品退税率由9%调整到11%。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特别是近来日元的大幅度贬值,我国煤炭、船舶、钢材、水泥等行业出现亏损,出口竞争能力大幅度下降,到5月底船舶基本上没有接到国外的订单,水泥基本停止了出口,钢材出口受阻。针对上述情况,国家决定从1998年6月1日起,将出口煤炭的退税率由3%调整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