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对"大小非"减持收入课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抑制集中抛售股票方面的作用尚不够有效。为此,本文提出将企业股票投资收益由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征收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建议,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11年第3期15-16,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重点课题"‘大小非’减持税收问题研究"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限售股资本利得税研究"(项目编号:10YJ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