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改革“事业结余”核算方法 我国目前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为国家的预算管理服务,仅仅站在政府的角度反映政府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结余和基金两部分内容。其中,结余是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上计算的事业活动的收支差额以及依据权责发生制计算的经营活动的收支差额,既从国家角度反映国家预算的结余,又从主体角度反映主体控制的经营活动结余,这样就造成了同一个主体的结余出现双重标准,不利于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净资产。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54-5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