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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网上“情郎”强奸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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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1年1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宋德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宋德美与被害人闵某通过网络相识恋爱。2010年8月开始,闵某多次提出与宋德美分手,宋德美均以危害闵某及其家人生命、并将闵某倮照发到网上等手段相威胁,强迫闵某继续与其保持恋爱关系。
作者 吴云 卢中石
出处 《中国审判》 2011年第3期7-7,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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