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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仲裁手段有利于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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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M公司同中国K公司商谈从中国购买商品(中国K公司在美国伊利诺斯州设有办公场所、雇员或代表)。后因商品质量和信用证发生纠纷,美国M公司向伊州北区美国地区法院起诉。诉讼中,法院驳回美方理由,认为本案无实质内容与伊州发生联系,依据美方的理由不能确立管辖权;同时,法院自己却从另外一个角度,依据《外国主权豁免法》确立了管辖权。可见。
作者 王英伫
出处 《山东对外经贸》 1999年第10期50-51,共2页 Shandong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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