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利用支付结算进行诈骗的活动日趋严重,不法分子采用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明,给客户和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结算证的出台,便是为了更有效的防范这种风险,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桂林辖区按总行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客户凭结算证办理结算业务.但从我县实施中的情况来看,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我县辖从5月中旬开始宣传、6月中旬向客户正式发出通知:至7月2日,我县才收回已办好的结算证258本,只占发出数的三分一.为何我县各商业行、社的结算证如此难以实施,究其原因主要有: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9年第9期23-24,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