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和完善和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社员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并在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以后,按合作制原则对农村信用社重新进行规范。因此,如何开展农村信用社的规范工作,是摆在农村信用社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的必要性 1、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需要。首先。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9年第10期40-43,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