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中尚没有真正意义上针对垄断行为本身的刑事责任条款,而基于国内实践中出现的大量社会现实,以及国外纵向、横向经验的考察比较,在我国设定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日益凸显。在全面分析和考察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当代世界复杂的竞争格局和严峻态势、充分考察我国当前需要控制垄断的具体领域与方向,根据现实需要在反垄断立法层面确定每一大类中的相关行为的罪名,同时要注意在框架上为进一步发展留出立法空间。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67-70,共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