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厦门率先实施非营利组织审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0年12月9日厦门市财政局发布《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立卫生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性组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0年起,厦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公办大中专院校、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慈善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4-124,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