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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遗”退出机制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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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文化部表示,将定期组织评估检查,对不再符合国家级名录标准的将予以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
作者 李琼
出处 《新华月报》 2011年第6期65-65,共1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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