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为追逐利润而采取冒险行为获取可能的投资收益,但却并不承担可能出现的巨大成本,商业冒险行为的一部分风险为债权人所承担。股东行为所引发的风险成本转嫁为债权人的投资成本,无疑对股东形成了一种潜在的冒险投资激励,而对债权人则形成了其不可回避的投资成本。揭穿公司面纱规则这一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极端策略,面对债权人利益受损的严重态势以及伴随道德风险而出现的多种债权人受损样态,已经无法独自承担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任,亟须新的配套机制加以完善。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17-122,共6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吉林财经大学校级项目中期成果(项目编号:10X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