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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建言: 我认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主要职责是“四品一械”监管,可增加些本土和域外的监管模式、经验、特色介绍。比如我所在的仪征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已履行餐饮服务、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但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暂时进行一些摸底调研工作,监管基本处于空白阶段,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1年第3期79-79,共1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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