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在给人类带来高效和便捷的同时,也使包括公众人物在内所有公民的网络隐私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我国对公民尤其是公众人物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基础较弱,在立法上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有必要从具体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构建起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促进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40-45,共6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江苏警官学院科研项目<公众人物及其隐私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Y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