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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 构建党政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新格局——在全省推行“一岗双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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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可谓责任重如泰山,实行“一岗双责”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办法。“一岗”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把梅州作为试点,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作者 朱泽君
机构地区 梅州市委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1年第C00期20-22,共3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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