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历史回顾 北美现行的基本统一的医学教育制度起始于1910年,进入医学院校前,要求完成3至4年的大学教育,取得了学士学位,而后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基本医学教育。医学院校学制为4年,前2年为基础学科,后2年为临床学科和临床见习(clerkships),毕业时授予医学博士(M.D.)学位。实习医师(internships)培训安排在毕业后教育阶段进行。医学院校可以授予学位,但不能颁发医师执照。而医师执照的获取。
出处
《国外医学(医学教育分册)》
1999年第4期40-42,共3页
Foreign Medical Sciences(Med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