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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法院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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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途径仅限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法院自行再审两种方式。而有些调解案件当事人本身就是恶意的,因此由其申请再审不可能。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5期21-22,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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