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到现在历经十几年还迟迟未能出台,2009年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精神卫生法的称谓和其他相关概念及其调整对象等基本范畴的内容存在问题,我国精神卫生法应采用国际先进立法及通行的理念,采用精神健康法的称谓,明确精神障碍者等其他概念,为切实起到促进国民健康、保障精神障碍者权益的立法奠定基础。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精神卫生立法研究--兼及精神科医患法律关系>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9SFB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