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宜昌新农村建设必须凸显农民的主体地位。而坚持以农民为主体首先必须解决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问题。因为分散的农民显然无法行使乡村治理主体的权利。重构农民互助组织是农民对接市场与社会的现实要求。美国发达的的农业互助组织及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可以为我们所借鉴。着力构建农民互助组织在政策配套、信息化的扶持、金融支持以及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持系统。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38-42,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